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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详情

1 征税范围

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一、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私营企业;

四、联营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2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即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但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的收入不属于征税对象。

3 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适用税率为20%。

4 企业所得税类型

企业所得税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国营企业所得税;

二、集体企业所得税;

三、私营企业所得税;

四、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

五、外国企业所得税;

六、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5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四、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六、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一、免税、减税范围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加计扣除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四、减计收入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五、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7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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